当前位置:首页 > 了解私募 > 监管动态

监管动态

关于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来源:越秀私募服务 阅读量:2122 时间:2025-12-17 16:58:3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经查,你行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行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甘肃证监局
    2025年12月11日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0755-82532656
© 2025 深圳前海越秀文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90529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星河世纪大厦A座30楼3016
手机:0755-82532656  吴先生
电话:0755-82532656 18688782849
传真:0755-82532656
邮箱:10451842@qq.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