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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文读懂私募管理人登记申请流程、系统操作、核心要求及材料清单

来源:越秀私募服务 阅读量:1578 时间:2025-09-13 15:44:30
    2022年12月30日,中基协发布通知,就《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在越秀看来,虽然行业“进大于出”的格局愈发明确,但只要资质符合条件的管理人都可以立刻进行管理人登记。不过,一方面是尚未落地的新规,一方面是去年刚更新的管理人登记清单要求,对于自身资质是否满足要求,很多小伙伴并不完全清楚。
    最简单、高效的做法当然是咨询积募的管理人登记辅导服务,丰富的登记案例、长期的合规经验能帮助管理人快速甄别团队资质情况并给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本篇文章也将回顾一下目前处于有效状态的私募管理人登记要求,帮助大家厘清思路,顺利完成登记!
    01私募管理人登记办理流程

    众所周知,私募管理人登记可以通过中基协AMBERS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办理私募管理人登记的一般程序包括申请、核查、退回补正、办结、结果公示等。
    申请
    机构在AMBERS系统注册账号、填报申请登记材料、上传法律意见书并提交。
    核查
    包括齐备性核查和办理环节核查。其中齐备性核查是指基金业协会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对申请机构提交材料的齐备性进行核查。办理环节核查是指在机构申请登记材料齐备后进入办理环节,基金业协会对机构是否符合登记要求进行核查。
    退回补正
    经基金业协会核查后,将登记申请退回给机构,并向机构进行齐备性反馈或办理环节反馈,后续机构应按照反馈意见补充材料并再次提交。
    办结
    基金业协会对申请机构做出办理通过、中止办理或不予登记的办理意见。
    结果公示

    在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信息公示界面公示机构申请登记的办理结果及登记信息。


    办理结果包括办理通过、中止办理、不予登记。
    办理通过
    机构登记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要求,基金业协会做出办理通过的办理结果。办理通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不向其出具登记纸质或电子证明文件。
    中止办理
    机构登记申请材料出现两项及以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八条中所列“中止办理情形”,基金业协会中止办理该机构登记申请6个月。中止办理机构自中止办理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交登记申请。
    不予登记
    指机构登记申请材料出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九条中所列“不予登记情形”,基金业协会不予办理该机构登记,且自该机构不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办理其高管人员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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