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签涉及对机构诚信信息的填报,机构诚信信息主要是指最近三年涉及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证监会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基金业协会采取的自律措施、其他自律组织采取的措施、诉讼或仲裁、其他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注:请根据系统中的填报说明及《填报字段说明》进行填写。
注:如机构涉及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境外股东,请点击“是”,并穿透核算境外股东的持股比例。
注: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要求请参见系统中红字部分的注释。
高管及团队员工投资管理经验证明请在下面指定位置上传。相关材料应符合《私募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要求。
请按照提示上传《法律意见书》,并逐项填写系统中信息。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重要情况说明”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填写完成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制作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重要情况说明”的截屏文件,并由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两名执业律师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包括骑缝章),签署日期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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